北京12月21日电(吴晓琴)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获悉,北京市《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》正式对外发布。车辆准入方面,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,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。自实施意见发布之日起,已经在本市开展网约车业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、驾驶员及车辆,给予五个月过渡期。
在国家规定和授权的基础上,北京网约车细则细化了网约车平台公司、车辆、驾驶员的相关许可和要求,规定网约车平台经营期为4年,到期经审核合格后可延期,网约车平台要依法承担承运人责任、安全生产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,承担车辆、驾驶员的安全管理职责以及为人员和车辆购买相关保险。
车辆准入方面,北京网约车细则要求车辆需在北京市登记,满足北京市公布实施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,对车辆的排量、轴距也做了明确的规定。要求,5座三厢小客车排气量不小于1.8L,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,含新能源车;驾驶员准入方面,北京网约车细则规定从事网约车的驾驶员需具有北京市户籍,也就是在车辆和司机准入方面,北京市依旧延续了此前“京车京人”的规定,此外细则还规定网约车司机的驾驶需为北京市核发,接入网约车平台的个人和车辆必须经过审核,具备相关资质后方可上路参与营运。
今年10月8号,北京市公开发布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,面向大众征求意见和建议。在新版管理实施细则中对旧有条目进行修改的内容主要包括:由“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2.0升或1.8T”改为“5座三厢小客车排量不小于1.8升”;“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”调整为“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”;并去掉了原条目中“7座乘用车车长大于5100毫米”的限制性条件等,共计39处修改。
同时,与网约车管理实施细则一同发布的《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》和《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》,与其相对应的征求意见稿相比,同样有政策规定上的新增或修改共83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