互助献血是法定的无偿献血形式之一,献血者和用血者之间需要具备直接的亲友关系。然而,一些犯罪分子却利用医疗机构缺乏严格核查的制度漏洞,大肆非法组织卖血。周某得知医院用血需求量大,便辞去护工工作,伙同赵某干起了该勾当。近日,二人因涉嫌非法组织卖血罪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。
护工“转行”做血头
周某曾为某医院的住院护工,在工作中得知医疗用血需求量大,遂辞去护工工作,找到长期组织卖血的赵某,联系卖血人员非法组织卖血活动。
周某负责在医院血液中心寻找需要用血的病人或其家属,与“客户”商定用血量及“好处费”标准等,一般为1500元/400ml左右。赵某则在献血站附近组织、安排手下“血头”联系“血人”(献血人员),双方议定卖血价格后按照约定时间到飘亮广场献血车附近,“血头”交待“血人”如何应付医生的询问。
卖血成功,周某从“客户”处收钱后,经由逐级抽取现金提成,最后卖血者得到的好处费一般不超过400元/400ml。此外,还有专人负责在医院内发放印有卖血信息的名片和小广告,在医院与献血站间传送《互助献血单》及献血证。
多种方式招募“血人”
周某和赵某雇佣手下在贴吧、QQ群及微信朋友圈内发布卖血信息,在外来务工者聚居的公共场所发放名片和小广告招募卖血人员,广告范围涉及海淀、朝阳、通州、昌平等区域,大肆招募献血者。“血人”多为外来务工人员,大多未找到工作或不愿从事体力劳动,看到有偿卖血信息后通常会主动联系并召集周边熟人一同卖血。一次得利后,“血人”往往经由上线拉拢或自愿加入团伙。
而赵某为逃避打击,在招募到“血人”后,仅告知对方在指定时间前往广场献血站等待,而后将“血人”联系方式告知手下“血头”,由其双方具体进行卖血活动,他只需躲在幕后操作。
钻互助献血审核漏洞
据周某交代,医院及献血站对献血人与用血人之间的关系不进行实质审查,用血病人只需在医院《互助献血单》上填写用血者及卖血者的姓名、身份证号码,卖血者便可拿该单据到献血站献血,使得卖血行为符合相关程序规定。多数病患通常难以在有限时间内找到适合的亲友献血,往往只得主动寻找其团伙买血。
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薛汉荻表示,建议互助献血管理单位在采血过程中,不仅要核实献血者的登记表和身份证是否一致,且应严格筛查献血者和指定病患之间的关系,发现非法组织卖血者及时报警。此外,加大对利用网络传播非法组织卖血信息的打击力度,在城乡结合部等农民工聚居区设置重点区域,排查散发非法组织卖血信息的传单,一经发现严肃处理。(记者 颜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