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新华社讯 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围绕解决医领域突出问题,坚持标本兼治、协同联动,从品生产、流通、使用全链条提出系统改革措施,提高品质量疗效,确保供应及时,促进品价格合理,使品回归治病本源,建设规范有序的品供应保障制度,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,推进健康中国建设。
《意见》强调,在生产环节关键是提高品质量疗效。一是严格品上市审评审批,新审评突出临床价值,加快临床急需的新和短缺品审评审批。二是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,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给予政策支持。三是有序推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,鼓励新研发。四是加强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,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品的违法犯罪行为。五是加大医产业结构调整力度,支持品生产企业兼并重组,推动落后企业退出。六是健全短缺品、低价品监测预警和分级应对机制,保障品供应。
《意见》明确,在流通环节重点整顿流通秩序,改革完善流通体制。一是推动品流通企业转型升级,加快形成以大型骨干企业为主体、中小型企业为补充的城乡品流通网络。二是推行品购销“两票制”,使中间环节加价透明化。三是落实品分类采购政策,逐步扩大国家品价格谈判品种范围,降低品虚高价格。四是加强品购销合同管理,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处罚。五是整治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,依法严惩违法违规企业、医疗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。加强对医代表的规范管理,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。六是建立品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,促进价格信息透明。七是积极发挥“互联网+品流通”的优势和作用,方便群众用。
《意见》要求,各地、各部门要投入更多精力抓好改革落实,把责任压实,要求提实,考核抓实,确保改革落地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