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石家庄2月12日电 (记者史自强)日前印发的《河北省国土资源“十三五”规划》要求,“十三五”期间,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080万亩,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725万亩,且实现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、质量有提高。
据悉,河北省将确保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,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50万亩以内,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降低20%。实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89.36万亩,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。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2258万亩,力争建成2740万亩。到2020年,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复垦率达到45%。